刘芒知道,猫咪是一个捕猎好手,而之所以将猎物带回家,其实是对铲屎官感情深的证明。
一方面是猫在显示它的捕猎能力,与铲屎官分享它胜利的喜悦。
而另一方面则是猫咪觉得铲屎官太笨,养活不了自己,得靠本瞄亲自捕猎才能生存。
“下次不准了哈。”刘芒从店里取过一把火钳,将三只死老鼠夹入塑料袋,扔进垃圾桶。
“老板,带个铃铛就行了。”正在刘芒门前不远处清扫地面的戴师傅说道。
“是哦。带上铃铛它想抓也抓不住了。”刘芒一拍脑门:
“戴师傅,您知道哪里有铃铛卖吗?”
“出了这条巷子转左100米,有个宠物医院,那里应该有。”
“好的,谢谢啦。”刘芒蹲下身,揉了揉小六的肥头:“乖乖别走,我一会就回来。”
刘芒拿上钱包,一路疾走到宠物店,花了五十块钱,买回两个带铃铛的项圈。
“来,带上。”刘芒一把抱过小六,将项圈带在它脖颈上。
“别跑,你也要带。”将小六放到地上后,刘芒一个俯身,抓住想逃的阿福。
“别咬,你咬不下来的。”看到小六挠着项圈,刘芒笑道。
猫带项圈肯定有个适应期,带几天自然就习惯了。
“咔嚓!”正在刘芒和两只猫打闹的时候,一声按动快门的声音响起。
“呃……你好!”刘芒抬起头,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长发飘飘的年轻姑娘正举起一个相机,笑盈盈的看着他。
这个女孩叫谭雅,已经来过好几次了,是一个家杂志上的摄影师。
“不知不觉就走到这了,老板,今天怎么开门那么早?”
“现在还没到营业时间,我是起来倒垃圾的。”刘芒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回道。
“行,那我晚上过来。”谭雅走过来,不顾小六的挣扎,一把将它抱在怀里,揉搓起它的猫头来。
“你又胖了呢,跟着老板肯定吃了很多好东西吧。”
“还好,反正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
“老板,今天准备做什么菜?”来过几次了,谭雅自然明白刘芒的规矩。
“这个,我还没想好。”刘芒挠了挠脑袋:“等会去菜场看看,买到什么就做什么吧。”
“有个性。”谭雅又忍不住‘嗤嗤’笑了。
“你要不要进去坐坐?”
“不用,我去拍照片了。”谭雅放开小六,站了起身来。
“那好,我也去买菜。”刘芒在小六脑门上轻轻弹了个脑崩:“乖乖守店哈,回来我再给你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