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彻夜未眠。
一直在歌舞伎区奔波,虎爪帮的小崽子们应该都听说有这么个找茬的人了。
今晚死在我手里的,少说有十人吧。受伤的则会有二十人左右,一比二,多少证明我的仁慈。
有时候并不是我不想留手,可子弹是不讲情面的。
我个人当然很希望事情就这么体面地结束,但那完全是一厢情愿,一个雇佣兵还是没多大面子让帮派混混听一句话就停止犯罪的。
我不像德克斯特和T-BUG那样喜欢古希腊哲学,但在夜之城,佣兵的生活有自己的哲学——当言语不再有效,就把话交给子弹来说。
我会喜欢当一名黑客的感觉,通过扫描器建立链接,骇入敌方的局域网,在底层协议里上传魔偶,再上传快速破解,如此一来,他们的义体都在我的控制下了。
可以让他们的义体短路,释放出的高伏特电流可以在一瞬间将他们麻痹击晕,或者直接导致脏器失能而死;可以让他们义体超频,短时间内的高温能导致生物组织灼伤,直接失去战斗力……各种功能如果要一一叙述,还是太赘余,不过我转行当黑客的心愿那是很坚决了。
自打我开始研究黑客技艺后,战斗就变成了躲在暗处偷偷释放病毒,等罪犯一个个都因为义体的故障倒下之后,上去搜刮——也有装死的,他们吓到我了,我送了他们一颗子弹,好让他们装得更像一些。
一晚上能做什么?睡一觉?吃完宵夜再喝一杯?这些就留给过去的我吧。从今天起,我就是夜城义警,打击犯罪,赚取悬赏金。
“然后第二天早上睡得跟死猪一样?”T-BUG用惊叹的语气讽刺我。
“必要的睡眠可以保证全天精神充沛。”我从来都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那你晚上可以睡觉啊?你当晚上是干什么用的?为什么别人晚上都睡觉了,你还要在外面作妖?求求你赶紧收了神通去把正事儿办了吧,杰克已经在全食品工厂外面晾了一天,再晚点去就可以给他收尸了。”T-BUG继续惊叹。
“我还得先去见客户,你让杰克先回去吧。”
“你就一定得赶在deadline之前才去办事儿吗?”
“不不不,我只是需要一点个人的休闲时间。”
“休闲时间?你是指拿着枪在一夜之间绕歌舞伎区一圈,挑了虎爪帮三间场子,这他妈是休闲?”
“确实挺休闲的。”
“V,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在夜之城混,你不能把这些混帮派的得罪太死。”
“除非我把他们都打趴下。好了别废话了,我已经到丽兹酒吧了。”
这次行动的金主妹妹叫艾芙琳·帕克,她约我在丽兹酒吧见面,那是莫克斯帮的地盘——一群孤苦伶仃的妹子建立起来的帮派,靠着恨劲儿让别人不敢招惹,平时还算安分。
夜之城本地那么多帮派里,莫克斯帮算是最人畜无害了。
酒吧前门看守的妹妹衣着潇洒不羁,那露脐装都开衩到南半球了。油乎乎的仿生皮肤上满是刺青,让人很难不在意。头发和唇彩都是艳紫色——我喜欢这种朋克。
“哟,我们还没开门呢。晚点儿来吧。”
“我来找人。”
“那也请晚点儿来。”
“艾芙琳·帕克,你们认识吗?”
“她不在。”
我讨厌没效率的工作。
眼看距离酒吧开张只剩下七个小时,我决定再去周边做做任务——哦,杰克,希望你能聪明地找个地方眯一觉。
正巧一个路口开外就有一起突发犯罪活动,开车过去很快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