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个世界的人应该拥有的速度吗?”风衣男淡淡地说着。简捷则僵在那里,不知所措。
“好了,接下来,回收开始。”
简捷听到他说回收开始时,猛然清醒过来,而这时,风衣男的右手已经接近简捷的太阳穴!等一下,刚刚他说的是‘速度’,不如做个假设……
在风衣男的手接触简捷太阳穴的一瞬间,简捷,消失!
风衣男有些惊讶,猛的转过头,躺在地上的那个胖小子已经不见了。
“哦?竟然碰到有点难度的了呢。”他淡淡的笑道,舔了舔手上的伤口。
那小子竟然在一瞬间,先是拿到柜台上的碎片,划伤了我的手,让我的手因疼痛而放松,然后成功挣脱,之后在我惊讶的瞬间带着那个胖子顺利逃出这个小店,他的‘杂质’难道是单纯的速度吗,真是少见——他在暗暗的思付。
“不过,这样更有趣。”他又拿出那个黑皮小本,打开看了一会,“为什么非得把这个工作交给我呢?”他叹了一口气。
在夜的笼罩下,这座小城显得特别安静。
路灯幽暗的灯光下,简捷躲在街道的一个角落里,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出了一身冷汗,在他的脚边,躺着还在昏睡的朱宝。
“这是幻觉吗,”他的身体还在颤抖,“靠,真的假的。”而玻璃碎片刺入掌心的疼痛和渗出的鲜血无情的否认了他的这一想法。
他拔出了玻璃碎片,用力的扔了出去,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事件九点左右发生,刚才与那个风衣男纠缠就应该有五分钟了,而他现在却在离餐馆至少三公里的地方,过来还得拐个弯,最重要的,他还带着朱宝这个小胖子……
他的假设是正确的——在危险将至时,他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简捷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能力?毫无头绪。不过他却陷入了一种纠结的情绪,在担心风衣男会追来的同时,又为得到这种能力而感到微微的窃喜。
再不快点回家可能还会遇到危险,得快点回去,他一边这样想,一边吃力地背起地上的朱宝。
“哎,只能把他带回自己家了。”简捷有些无奈往家走。还好,简捷的家里没有人。是的,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在他六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在一次登山中不幸坠崖身亡了,随后他便一直寄宿在住在外地的舅舅家中。直到他上高中后,才再次回到自己出生的这个小城,自己一个人靠着舅舅每月打来的不多不少的生活费过日子。
简捷虽然想走得快一点,但他却有些力不从心。刚刚与那个穿风衣的男人纠缠真的很费体力啊,这个所谓的“杂质”似乎是不能一直使用的,他不禁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