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洛弘毅正在欣赏这周围的美景的时候,白羽兰一鞭子就轻轻的抽在了陆弘毅的后背上,轻哼了一句:“嘿,臭小子,你看什么呢?别看景儿啊,看羊啊,一会儿晚上羊丢了拿你是问。”
“哦哦哦。”洛弘毅摸了摸脑袋,急急忙忙的回应到,随后便四下张望羊群的走向了。
但是注意力真真正正的放到羊群的身上的时候,就不再感觉到眼前的羊群是一种美景了,反而因为众多的数量成为了一种累赘。
洛弘毅看着眼前的羊群竟然有了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咩——”羊群的叫声此刻在自己的眼里也成为了最令人烦躁的唠叨,让人心情极度不快。
洛弘毅接下来就上演了一波什么叫做手忙脚乱,看着这只羊的时候,另一只羊撒欢一样的跑远了,看着另一只羊的时候,这只羊又趴在草地上了,因为草地的植被,所以绵羊一趴下就啥也看不着了,一阵风吹过,吹倒了一片野草的时候方才能够看见其中微微泛起来的白色。
白羽兰在旁边微微一笑,看着眼前的洛弘毅忙前忙后的样子,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觉得可爱。
洛弘毅整整一下午都在忙东忙西,看看这个找找那个,丝毫没有领悟出来任何的规律,而且自己的屁股被上下起伏的马背颠的都快裂开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对比之前就颓废了一大截,几乎没有任何来的时候的意气风发了。
白羽兰一直都是那种翩翩公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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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作态,宛如天上仙人下凡一般,甚至让人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飘飘。
看着太阳的西斜,白羽兰从怀里掏出来了一个小铃铛,“叮铃铃”的清脆铃声,就好像在天地之间飘散的最美的梵音。
“咩——”羊群听到了这一生清脆的铃声的时候,纷纷都抬起头来,咩咩的叫唤着,对自己的主人做出来了回应。
叮铃铃,叮铃铃。白羽兰又一次摇晃了两下手里的铃铛所有的羊群都向他这边汇集。
洛弘毅看的惊奇的张大了嘴巴,差点能够在嘴里塞下一个拳头。
身后率领着的羊群,白羽兰骑着马慢悠悠的靠近了洛弘毅,慢悠悠的说:“弘毅啊,养羊要留心观察哪只羊总走在前头,一般牵住领头羊,羊群就不会乱跑,同时还可以多买一些铃铛,重点照顾那些不听话的羊,羊习惯了铃铛的声音,也会听铃铛声音自己寻找羊群,而且也方便观察羊的位置。”
“这也就符合了古代战争中擒贼先擒王的理论。当你掌握了头羊的大方向,其余小处的细枝末节就简简单单了。明白了吗?”白羽兰笑呵呵说。
“明白。”洛弘毅再一次点了点头肯定的回答道。
“而铃声就是对于手下的一种信号,就彰显了在行军打仗的过程中随时传递军令的重要性。”白羽兰又一次指点了一下洛弘毅。
“明白。”
夕阳西下,手忙脚乱的第一天的牧羊生活终于告一段落。
第二天太阳升起的一刹那,白羽兰拽起来了累的浑身都散架子的洛弘毅,迎着升起的太阳和清晨的寒风,洛弘毅又开始了他的蹲马步的旅程了。
洛弘毅慢慢的将昨天骑马的体会加到了马步里面,身体上下浮动感受着变化的韵律。
就这样枯燥的生活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之后,洛弘毅已经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身体和看管羊群的走向了。
终于在一天中午的时候,白羽兰将手里的大铁棍递给了洛弘毅。
白羽兰双手背到身后对着洛弘毅说:“练枪,最基础的就是马步,其次就是持枪。你要是连枪都握不住那还练什么枪了。你说是吧。”
洛弘毅憨憨一笑:“白叔,说的对。”渐渐的洛弘毅对于白羽兰的称呼也逐渐的变得亲切起来。
并没有了当初的初来乍到的生分,更多则是胜似亲情的师生情分。
“ 左高虚步站好,左手在前,右手在后握枪,左手握枪中段,臂微曲;右手握把端,置于腰右侧,目平视前方。要点就是:高虚步要稳,握枪姿势要正确。左脚向前上半步,高虚步变成左弓步,左手由里向外翻腕,使枪尖自里向外划弧,同时随小臂向外作小距离摆动,右手紧靠腰部向上翻腕。这就是练习枪法的基本要点。先做静态的姿势。来吧。”白羽兰认认真真的给他讲着枪法的基础要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