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天还没亮,魏无归一大早就已经起来了,今天他不是去打猎,而是去城里和一个人告别。
之所以起那么早,是因为魏家庄离合阳城足足有三十里路,而且没有马,他只能步行!
简单地收拾好行装,带上一些吃喝的东西后魏无归出发了。
寥寥炊烟升起,村里此时已经有人陆陆续续起床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天的劳作又开始了,千百年来平民百姓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魏无归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偏过了脑袋,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也变成这样,心里微微有些茫然。
不过即便是现在这种生活对村民们来说也已经是天堂了。
这几年除了一些匪患,朝廷再也没有征召他们入伍,虽然苛捐杂税不少,但这几年的年景不错,很少有人饿死。
“无归大哥,你是准备出去吗?带上我吧!”
就在这时,一个年约八九岁上下的小胖子跑了过来,一脸兴奋地看着魏无归说道。
“起这么早?”
魏无归有些诧异,这个小胖子名叫童修。
小胖子一家是早年闹饥荒的时候,从他爷爷那一代才搬到魏家庄的。
他的父亲穷了一辈子,希望他长大后成为一个满身铜臭的有钱人,因此花钱找人取了这么个相近的名字。
只是在魏无归的印象中,这个小胖子虽然力量惊人,但却懒得出奇,平日里不睡到日上三竿绝不会起。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我要去一趟合阳城,你确定?”
魏无归虽然不是很合群,但年龄在魏家庄的孩子中也算大的了。
而且头脑聪明,为人成熟稳重,打猎也很厉害,倒是收获了不少小迷弟,眼前的童修自然是其中一人。
合阳?!!
童修瞪大了眼睛,虽然他没有去过,但听他的父亲提起过,山路小道,走路过去要好几个时辰呢!
“那个无归大哥,你今天不去打猎了吗?”童修呐呐问道。
按理来说,这个时间无归大哥应该是去打猎啊,他还准备跟着一起上山玩玩呢!
魏无归摇了摇头说道:“今天没空,改天吧!”
看到小胖子的神色,他就知道这个憨货退缩了,以这小胖子的懒怠性子,怎么可能走几个时辰。
更不用说,还要在天黑之前赶回来。
“无归大哥,你等等我!”
在魏无归诧异的眼神中,他一溜烟地跑了回去。
咦!
小胖子今天转性了?
没过多久,只见童修就牵着一匹瘦马回来了,并且还拿了一包用麻布包裹起来的东西。
“无归大哥,路途遥远,骑我家的马过去吧!”
“这是我今天的午饭,你在路上慢慢吃,城里的东西可贵了,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了!”
小胖子一脸豪气干云地说道,似乎完全不担心魏无归会不会卖了他家最贵重的这匹老马。
甚至宁愿自己挨饿,连自己的午饭都给了魏无归!
“没有这匹马,你父亲会扒了你的皮的!”
魏无归翻了翻白眼,这匹马可是童修父亲的命根子,毫不夸张地说,即使卖了童修也不会让这匹老马受伤。
“如果父亲知道是借给你,一定不会拒绝的!”
童修无所谓地笑了笑,一方面是魏无归为人成熟稳重,村里人都很信任他。
另一方面是因为魏无归的父亲是童修父亲的救命恩人。
在那一场兵祸中,童修的父亲和魏无归的父亲一起藏在了一颗大树上,当时一名士兵发现了他们。
就在他们暴露的档口,魏无归的父亲跳下树用木棍生生砸死了那名士兵,而后更是毅然决然引开了其他人。
等到他们找到魏无归父亲的时候是在村里的河边,鲜血淋漓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地面被红艳艳的血水浸透了一大块!
魏无归的父亲不但被割下了首级,就连尸体也被砸碎了,仅能从衣服分辨出身份。
或许是源于愧疚,在魏无归的成长过程中,童修的父亲是对他帮助最多的人,甚至比对童修这个亲生儿子还要好。
“多谢!”
魏无归郑重地说道,接过了他手里的缰绳。
他知道童修的性格,更了解童修的父亲。
如果让他知道自己要独自去大老远的合阳,不但会把这匹老马塞给他,甚至还会放下繁忙的农事,陪他一起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