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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七窍金丹

许彪在健身房撸完铁,出来刚在街边烧烤摊坐下,不知怎么头一晕,周围就换了场景。

从都市来到大山里,转了两天也找不到道路,又渴又饿,嘴唇上的皮都起来了。

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到的饥饿滋味,现在是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

胃里面好像有一把小钢锉,在来回的锉动,隐隐作痛。

许彪偶然发现一棵树下,有遗留的锅灶,陶罐残汤中有人手,旁边地上散落着啃得干干净净的人骨。

人吃人?

许彪吓得不轻,生怕被躲在哪里的吃人者给抓住,煮来吃了。

幸亏后来找到这个名为‘刘家堡’的破败小山村。

这里的村民都骨瘦如柴衣衫褴褛,显然日子也十分难熬。

问过之后才知道,现在是明末乱世,崇祯十年。

西北连年大旱,加上朝廷为了平辽加赋,横征暴敛,又有农民军不断抢掠,人相食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

一个好心的老大娘让许彪到她家,喝了一碗水,又拿出个杂粮饼子给他吃。

两指厚,巴掌大的杂粮饼子,拿在手里有颗粒感,吃到嘴里粗粝拉嗓子。

在这个真。吃人的乱世,这个杂粮饼子,可能就是一条命!

看着老大娘脸上的皱纹,许彪感动得想哭。

刚刚咬了一口,许彪就听到外面传来村民的惨叫声。

伸头一看,外面黄土街道上,有二十来个身穿暗红色军服的官兵,正脸色狰狞的手持刀枪,屠杀村民。

叮的一声,眼前缓缓展开一张半透明的羊皮卷:

【崇祯十年,群雄并起。】

【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请选择阵营。】

【官兵/村民】

羊皮卷边缘凹凸不平,似乎经历了战火损毁,其上暗褐色的痕迹,似乎血迹斑斑,一股历史的沧桑感扑面而来。

“后生,别看了,快跑吧!”

老大娘拉了许彪一把,将他向后院推去。

许彪还搞不清状况,下意识的走到后院。

院墙不高,翻墙而走,也许能逃得性命。

如果选择‘官兵’阵营,应该逃出去,然后跟着这些官兵,找到他们的营地,报名参军吧?

这时就听前面‘咣当’一声,大门被人踹开。

一个狞恶的声音响起:“这家是个老不死,晦气!”

“啊!”

老大娘一声惨叫,显然已经糟了不幸!

许彪不明白,有什么深仇大恨,让官兵对一个和善的老大娘下毒手。

这些官兵,毫无人性,简直是禽兽不如!

这世道,屁民们想活着,就这么难吗?

悲伤,怨毒,加上来到乱世的彷徨无助,化成一股无名火直冲脑门。

烧断了许彪紧绷的那根神经。

他手上一紧,把刚刚咬了一口的杂粮饼子捏碎了。

就为了手里老大娘给的杂粮饼子,许彪也不能一走了之。

院门口。

李二狗手握滴血的腰刀,呸的一口浓痰,吐在刚被他一刀砍死的老太婆身上,迈步跨过尸身,走入残破的小院。

这次奉命剿匪,结果被土匪打的大败,他们这些溃兵如果就这样回去,肯定要挨板子。

幸好这里有个山村,虽然只有二十来户人家,但是把村民脑袋砍了,冒充土匪脑袋,回去就是战功,就能有赏银拿。

这叫杀良冒功。

以前刚开始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李二狗还感觉昧良心,脸发烧。

但是当本队小旗把一个大姑娘按在炕上弄完之后,让他也爽了一把,他的心态就开始转变了。

那滋味可真不赖!

当天夜里,李二狗梦到那个被他弄完,又砍了脑袋的大姑娘,醒来一身汗。

“我也是没有办法,八个月没有领到饷银,吃不饱穿不暖,总得找钱,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不是?”

“死了你,活了我,生在乱世,就不要抱怨!”

当时他就是这么祷告的,后来再也没有做过噩梦。

李二狗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起第一次杀良冒功时候的事,他自嘲的嗤笑一声,一脚踹开了这老太婆的房门。

土坯垒成的房子,里面光线很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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