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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

赵清嶺送给他的几只日本产签字笔特别好用,他用了整整两年,用它们写完了高考试卷。

赵清嶺给他从英国带回来的衬衫、外套、裤子,他每天都穿。整整两年,几乎没有自己再花钱买过别的衣服。

经常,赵清嶺还会拿超市的限时礼品券给他,求他在过期之前务必“帮”他用掉别浪费。

程彻最后拿着那些礼品券,买了一直想买的锅碗瓢盆拖把酱料,又买了好多生活用品。

连着给弟弟做了好几天的红烧肉,还破天荒给小家伙买了小生日蛋糕,至今都记得那孩子兴奋无比的笑脸。

那两年间,程彻始终算不上赵清嶺核心朋友圈的一员。

赵清嶺的核心哥们,永远还是那些和他从小认识、差不多家境,能够一起讨论些程彻根本听不懂的东西哈哈大笑,一起去海岛度假、毕业一起出国的男生。

但他两年间,程彻从赵清嶺那里收到的帮助、救赎和温暖回忆,真的自以为比任何人都多。

或许对赵清嶺来说,那些不过只是随手给出的关照或施舍。

送的时候没放在心上,送完更是转头就忘。

可程彻不会忘,一点一滴都清楚记得。

后来,毕业,分开了。

程彻靠奖学金和打工读完了大学,顺利上了班。

日复一日。某天,不期然的,却在网上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晚霞的图片。

火红,璀璨。

跟那天夕阳西下,他在学校看台架上看到的景致,一模一样。

后来,他就拿它做了微信头像。

那是他的人生中有过最绚烂的美好。短暂,但足够光彩夺目。

虽然后来被赵清嶺大笑说是“最美不过夕阳红”

但至少对他自己而言,每一次看到那片晚霞,都能满心暖意,很快振作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你橙橙昨天结局都写好了(虽然中间没写完),一、点、都、不、方(←_←)!

(哈哈哈这篇bt bt的,应该有点小众,但好喜欢这篇(˙▽˙))

还有,真不是我书名想改来改去,是不准欺负。现在这个很勉强,说不定以后还得被迫再改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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