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依旧如常,一大早,天还蒙蒙亮,赵光华就殷勤的打了一盆热乎乎的洗脚水,端到床前。
“老婆,来泡泡脚吧!我听隔壁花姐说,孕晚期多泡泡脚有益于你和宝宝的健康。”
金花摸摸孕肚,慢慢把脚放下去,嘴角渐渐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这是每一个孕妈都会泛起的笑脸,这一刻她感觉到胎动了,终于能真实的感受到自己的孩子了,她真的觉得好幸福。
当她还沉浸在这一份幸福当中,却传来赵光华扫兴的话“老婆,我们这银行卡的密码是什么呀?”
见她不回答他,他便尴尬的自说自话,“没什么,不告诉我也没事的,我不就怕你忘记了吗。”他一拍脑袋,“哦对了,我还得去办一件事,可能晚点再回来了,太晚就别给我留门了。”
她笑着看着他,“告诉你你也记不住的,还是早点回来吧,天气冷了,到晚上会更冷的。”
那是他第一次喊她老婆,也是最后一次。
快到约定的时间了,金花冒着大雪去取钱。
她慢慢走着,走到十字路边,体力已经不支,略微有些驼背,圆润的身躯,费力地打着伞在空旷的路上艰难地行走。狂风夹着大雪扑面而来,她使劲向前躬着身子,抓紧伞,进一步,退半步,踉踉跄跄地向前走着。
走到银行已经是损了半条命了。
取好钱装进了包里,也不敢歇息一分钟,又冒着大雪往回走,寒风凛冽,每一步留下的足迹都被风吹随了。
终于踉踉跄跄到了银行。
滴滴滴滴滴。
她输入了那个,他永远不会知道的密码,那好了钱,早早到达了约定的地点。
晚上那群人也如约而至,而然这次却不是青龙来了。
这时候,一名浑身肥肉的混混出现在众人眼前,他穿着一身骷髅头衬衫,耳朵套了七八个耳环,言语粗鲁,眼神轻蔑,每走一步身上的肥肉都会跟着颤抖。
不过,他此时的扮相颇为狼狈,腰上缠满了绷带,整个人都快包成了粽子,而他的脖子上还挂满了不少佛珠,俨然一副信教徒扮相。
他们拿了钱就跑,丝毫不等金花开口,金花也以为以后就能过清静日子,能好好的有一个家。
但是,令人没想到……
这次的赵光华还是骗了他。
这个混蛋。
他站在了那个混混的背后,看着他的手下抢了他手上的钱,眼里丝毫的爱都没有了。
这时吧嗒吧嗒高跟鞋的声音,打破了此时的平静。
“都是我的主意,别怪他了。”
一道清晰的女人柔媚声传入了她的耳中。
细致乌黑的长发,披于双肩之上,让人心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
她慢慢的走到赵光华身边。
连女人都不免为之沉沦,更何况是男人呢,而且,还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男人。
金花不免低头笑了笑,顺势低头看看自己的肚子,自己只是一个沦落红尘的妇人,哪能和涉事未深的小姑娘比。
想着想着不免笑出了声,其实什么都不用说了,他都懂也都明白。();